自2007年9月1日起,我馆正式启用新签证申请表,旧表同时作废。新签证表分中英文、中日文两种,申请人可通过我馆网站下载后使用(双面印制)。请申请人务必如实、完整地填写表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名古屋总领事馆
二00七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