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护照旅行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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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国政府发给中国公民,供其出入国(境)、在国(境)外旅行和在国外证明其国籍和身份的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分为外交护照、公务护照、普通护照和特区护照。特区护照分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 普通护照的有效期为:护照持有人未满16周岁的5年,16周岁以上的10年。护照到期后不办理延期手续,需办理更新手续。 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本人必须亲自到领事馆申请办理有关护照、旅行证手续。
(二)申请人应根据领事馆的要求准备必需的材料并对所提供的材料负责。对材料不齐备或出示虚假材料、提供虚假情况的,领事官员可以拒绝受理。对骗取证件的,将依法吊销其所持证件,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一、新生儿护照申请 • 父母双方的护照及复印件 • 出生届受理证明书(到出生地的区役所或市役所领取) • 父母的结婚证及复印件 • 婴儿(儿童)的睁眼头部照片2张(3cm×4cm) • 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申请表/回国证明申请表》 二、护照更新 • 护照无空白页或有效期不足半年可更新 • 办理护照更新需本人亲自来馆申请 • 办理护照更新需要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护照 •护照像片页、签证页及外国人登录证(正反面)复印件 •近照2张(3cm×4cm) ,照片要求详见下面照片要求 •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 • 照片要求 • 两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半身护照用照片 • 背景颜色为淡蓝色、白色或淡灰色 • 五官端正、目视前方、神态自然、闭口 • 最好不戴眼镜 • 头发不能掩盖眉毛、眼睛、耳朵、发型整齐 • 比例应合理,头顶部留出约0.8厘米空隙,底框于胸部平齐 • 新生儿照片,需睁眼,勿仰视、侧视、俯视 • 尺寸:(3cm×4cm)快照机拍的护照用照片 • 不受理黑白照片、经翻拍的照片或各种用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 注意:照片经扫描后,直接打印在护照上,如不符合要求,将影响您的护照申请。 三、补办因私护照 • 护照丢失可以到领事馆申请补护照,并提供如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 警察署出具的证明书 • 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 (由所在地区役所或市役所出具、3个月内有效) • 护照复印件 • 外国人登录证原件及复印件 • 近照2张(3cm×4cm),相片要求详见因私护照更新 • 另纸详细写明丢失经过,内容包括原照的发照单位、时间、护照号码及 出入境等情况 • 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 四、 香港居民申请香港特区护照及永居证 香港居民可通过领事馆申请香港特区政府护照及永居证,申请人必须亲自到领事馆办理,也可直接向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申请香港特区政府护照及永居证,申请人须亲自到香港入境处领取。 香港特区入境处咨询电话:00852-28293093 香港特区入境处传真:00852-25199619 申请香港特区护照的条件及具体程序 • 具有中国国籍 • 在日本有在留资格者 • 持有香港永居证 (如申请者未持有永居证,须在申请香港特区护照的同时申请永居证) • 填写《特区护照海外申请书》 • 申请人的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正、背面)、香港身份证明书1-5页及有效 在留资格页均复印两份 • 背景无装饰、中度兰色或红褚色的彩色近照一式3张(5.5×4.5-5×4cm) • 填写付款表、费用以支票或汇票支付(美元、港币均可),由香港亲友在 香港代付也可 • 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由所在地区役所或市役所出具,3个月内有效) • 填写的有关表格由领事馆提供 五、申请澳门特区旅行证件 • 在日本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如需申请澳门特区旅行证件,可在领事馆领取《澳门特别行政区旅行证件申请书》和《海外邮寄申请须知》 • 申请人按要求备齐有关材料后,按照以下地址直接送澳门特别行政区身份 证明局 澳门南湾大马路804号中华广场一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