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籍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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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居在日本的中国公民拟加入日本国籍,请先到中国领事馆申请《国籍证书》,然后向日本法务局提出申请。 18岁以下(含18岁)未成年人申请《国籍公证》可由其法定监护人(父母)代理申请。其父母双方中任何一方代 理申请,均需要提供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书;如其父母已离婚,则需要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属法定监护人一方的才可代理申请。 申请《国籍证书》应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 中国护照 2、 《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原件(3个月内有效) 3、 填写《退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书》 4、 照片2张(3Ⅹ4) 二、在取得日本国籍前需要办理签证延期或出国旅行的,请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 申请旅行证应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 已注销的中国护照 2、 《国籍证书》影印件 3、 《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原件(3个月内有效) 4、 填写《旅行证申请表》 5、 2张照片(3X4) 二、撤消退籍申请 申请人自取得《国籍证书》一年后仍未被批准加入日本国籍,要求撤消退籍申请的,可以到领事馆办理撤消退籍 申请的有关手续。 申请撤消退国籍申请应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 已注销的中国护照 2、 《国籍证书》原件 3、 《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3个月内有效) 4、 填写《撤消退籍申请书》 5、 2张照片(3X4) 6、 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