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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公证

  

  定居在日本的中国公民拟加入日本国籍,请先到中国领事馆申请《国籍证书》,然后向日本法务局提出申请。

  18岁以下(含18岁)未成年人申请《国籍公证》可由其法定监护人(父母)代理申请。其父母双方中任何一方代

理申请,均需要提供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书;如其父母已离婚,则需要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属法定监护人一方的才可代理申请。

  申请《国籍证书》应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 中国护照

  2、 《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原件(3个月内有效)

  3、 填写《退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书》

  4、 照片2张(3Ⅹ4)

  二、在取得日本国籍前需要办理签证延期或出国旅行的,请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

  申请旅行证应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 已注销的中国护照

  2、 《国籍证书》影印件

  3、 《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原件(3个月内有效)

  4、 填写《旅行证申请表》

  5、 2张照片(3X4)

  二、撤消退籍申请

  申请人自取得《国籍证书》一年后仍未被批准加入日本国籍,要求撤消退籍申请的,可以到领事馆办理撤消退籍

申请的有关手续。

  申请撤消退国籍申请应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 已注销的中国护照

  2、 《国籍证书》原件

  3、 《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3个月内有效)

  4、 填写《撤消退籍申请书》

  5、 2张照片(3X4)

  6、 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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